适用对象
- 具有武汉市户籍,死亡后在武汉市辖区内殡仪馆火化
- 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死亡,且遗体在武汉市辖区内殡仪馆火化的非武汉市户籍和未取得户籍人员
- 具有武汉市户籍,在异地死亡并火化
区分免费范围与自选费用,查看主管部门原文。
上述为主管部门公开资料,不是追思自营报价。请核对原文更新日期、项目和适用条件。
先确认适用条件,再区分免费项目和自选服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合规的普通殡仪车辆接运费
殡仪馆内普通冷藏费(三日以内)
火化费
指定骨灰盒一个
殡仪馆内骨灰寄存费(自火化之日起一年以内)
国家和省级清单范围内的殡葬基础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武汉具体项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以本地有效文件和集中公示为准。
非基础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机构应在参考区间内合理确定并公示。
骨灰盒、寿衣等用品应当标示名称、材质、规格、计价单位和价格,并按当地进销差价、差价率或其他价格指导要求执行。
服务和用品必须全面、清晰标价,不得在清单外收费、标价外加价、捆绑销售或低价引流后加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26-03-30 起施行
武汉市民政局、武汉市财政局 · 2023-12-01 起施行
武汉市民政局、武汉市财政局 · 2025-01-01 起执行,有效期 5 年
武汉市民政局 · 2025-02-21 发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 · 2026-05-31 起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 · 发改价格〔2026〕108号